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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检察宣传周】弹好“宣传曲”,奏响“最强音”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2021-06-15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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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5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第二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以全面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实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为有力抓手,继续推动“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充分展示新时代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行动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承诺。


举措一:


深入乡村对检察听证典型案例进行宣讲是落实司法为民理念宗旨的一个缩影,原州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应听证尽听证”要求,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平赢公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扎实推进检察听证工作,2020年以来本院办理的检察听证典型案例进行编撰形成宣讲材料,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浩同志为主讲人,深入大北山村、三营广河村等地向当地老百姓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帮助农民工、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助力乡村振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举措二:


    组织全院干警结合禁毒宣传、电诈宣传在社区、广场、商场开展多场检察听证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检察听证的相关规定,介绍检察听证的案件范围和为什么要公开听证,扩大检察听证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可度。






举措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者、企业职工等听证员走进检察机关,观摩检察听证会,通过向当事人充分释法说理、答疑解惑,面对面座谈听取意见、建议的方式,彰显了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的决心。听证员一致表示“检察机关敞开门办案,认真听取各方意见,拉近了群众与检察机关的距离,在听证过程中聚焦矛盾和焦点,给当事人搭起了沟通的桥梁,起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促和谐的效果”。


检察听证是新时代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促进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本院将结合“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听民声、聚民智、解民忧、暖民心,继续抓好包括检察听证在内的各项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切实解决群众的闹心事、烦心事、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察听证小知识

Q:

什么是检察听证?


A:

检察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



Q:

检察听证的案件范围?


A:

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召开听证会。

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需要核实评估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脸性、是否具有社会帮教条件的,可以召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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